11. 就算是喜歡的明星代言廣告,消費者也要仔細思考,真的需要再購買。
12. 五花八門的廣告,是為了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刺激消費者購買。
13. 支持喜歡的明星就是買他代言的商品,不管他代言的商品適不適合我們。
14. 商家常運用廣告訊息介紹商品、打折促銷、邀請明星代言,有時甚至會誇大商品功能。
15. 學會辨識廣告訊息,才能做一個聰明的消費者,避免購買不需要或劣質的商品。
16. 生活中「需要」的東西,一定比想要的東西便宜。
17. 名軒寧願不吃零食,把錢存下來買適合的運動用品,這是謹慎思考後的消費行為。
18. 每個人都應該學會分辨要買的物品是「需要」還是「想要」,控制消費,才不會花太多錢。
19. 雖然廣告是為了讓消費者更認識商品,但消費者更應該仔細確認商品功能,不要被誇大的詞句欺騙。
20. 想要的物品通常是我們生活中的必需品,例如:一日三餐、衣服、棉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