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人權與永續投資工作坊
活動源起與目的:

ESG 是 3 個英文單字的縮寫,環境(E,environment)、社會(S,social)和公司治理(G,governance), 2004 年首次提出 ESG 的概念,被視為評估一間企業經營的指標。
而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Human Rights Council)早於2011年6月通過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聯合國跨國企業及其他企業公司與人權工作小組(UN Working Group on Human Rights and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and Other Business Enterprises, UNWG)強烈鼓勵所有國家訂定商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以作為傳播及實踐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的部分國家責任。為了實踐商業與人權理念。我國行政院也在2020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公布台灣的「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
但人權並非冷冰冰的數字分析,對企業來說也非單純會計帳冊揭露,本次活動特別邀集國內外實務處理人權影響評估之組織、非營利組織工作者及長期投入人權研究及行動的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張文貞教授,就實務發展趨勢分享商業與人權理念下之相關應用評估,促進台灣企業與投資落實注重人權的實踐與保障。

會議時間:2021年12月17日(五),15:00~17:00
主持人:台灣經濟研究院國際處  鍾錦墀處長
報告:ESG、人權與永續投資/許峻賓主任,台灣經濟研究院國際事務處
焦點座談:
一、人權影響評估國際發展趨勢與實務案例分享
 王欣于經理,Busines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二、GRI通用準則2021對盡職調查與人權報告之要求
 莫冬立秘書長,中華民國企業永續發展協會
三、能源開發業者CSR標竿分析
 吳斐竣研究員,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

與談人
 張文貞教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


主辦:台灣經濟研究院
合辦: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若有相關疑問,可聯繫凃(tutu@er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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