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賽 規 則
1. 參賽犬每項比賽只能參加一次(特別組除外) 。如發現重覆參賽,會以第一次成績為準作紀錄。
2. 宣佈最後召集五分鐘而未報到者,將被取消出賽資格並不獲退款。
3. 如比賽成績相同,則需要重賽或抽籤(視孚時間許可與否)。
4. 擅自離開跑道或比賽的參賽犬,不得繼續比賽。
5. 跳遠成績,會由裁判員決定,舉起白旗代表試跳成功,舉起紅旗代表試跳失敗。
6. 任何參賽者擠撞或阻擋其他參賽犬,從而妨礙其前進時,將會被取消該項目比賽資格。
7. 參賽者必須遵守大會所訂之規則進行比賽,主裁判的決定為最終,參加者不得異議。
8. 參賽犬報名後,因任何事未能出席,均不會安排更改或退款。
9. 得獎犬隻如不出席頒獎禮,只會保留獎牌後發,獎品則不予保留。
10. 非比賽期間, 狗狗的主人必須好好控制自己的狗狗,以免騷擾其他犬隻進行比賽。
11. 參賽的狗狗或其主人如在比賽範圍內發生任何意外導致受傷或死亡, 均與主辦方無關,也承諾不會追究主辦方有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