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決定參與本研究,請直接填寫問卷後送出以代表您同意參與本研究。惟一旦送出問卷後,因問卷無記名,研究團隊將無法辨識問卷為哪一位研究參與者所填寫,故恕無法刪除您填寫的內容。提醒您,您在填寫問卷的過程中,可以隨時退出本研究而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二、研究計畫的簡介
有關本研究的計畫內容,在此向您簡要說明如下:
1.研究機構名稱及經費來源:本研究是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所執行,為運動學系運動與健康休閒碩士在職專班王嘉敏同學之碩士論文研究。
2.計畫主持人(共同、協同主持人)之姓名、職稱及職責:本研究計畫的主持人是陳怡汶,目前是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的助理教授,負責本計畫的規劃與執行;本研究計畫的共同主持人是王嘉敏,目前是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的研究生,負責協助執行本研究計畫。
3.研究計畫聯絡人姓名及聯絡方式,及二十四小時緊急聯絡電話號碼:若您有關於本計畫的緊急事項要聯絡,請與王嘉敏聯繫(電話:0905490503;E-mail:kmanwong064@gmail.com)。
4.研究的目的及方法:本研究之目的是探討臺灣運動場館性別友善空間之現況及其是否會影響女性運動參與之意願;所使用的研究方法是問卷調查法。
5.研究計畫的時程:本研究之執行期間自112年9月1日至113年8月31日止。
6.研究計畫預估參與者人數:本研究預估招收研究參與者500人。
7.取得告知同意之對象、同意方式及程序:本研究因不涉及侵入性之人體試驗,因此受試者免簽署參與者同意書。您在閱讀本說明書後,若填寫問卷並送出即代表同意參與本研究。惟一旦送出問卷後,因問卷無記名,研究團隊將無法辨識問卷為哪一位研究參與者所填寫,故恕無法刪除您填寫的內容。提醒您,您在填寫問卷的過程中,可以隨時退出本研究而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8.研究參與者應有的權利:在填寫問卷的過程中,若您有感覺到不舒服或想法有所改變,您可以隨時退出本研究。您不會因為同意參與本研究,而喪失在法律上的任何權利。
9.重要的納入/排除條件:本研究預定要招收具備下列條件的研究參與者: (1)居住於臺灣,年滿18至65歲之生理女性;(2)過去曾有於室內運動場館內從事運動的經驗;(3)能閱讀並識別中文者。相對的,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不適合參與本研究。
三、保密的原則
本研究將依法把任何可辨識您身分之紀錄與您的個人隱私資料視為機密來處理,不會公開,也不會向與本研究無關的人員透露。問卷資料及數據將輸入至密碼保護的電腦中,且只有計畫主持人及相關研究人員可以調閱。電腦將放置於計畫主持人研究室,研究資料於成果結案報告、研討會論文及期刊論文發表後保存五年,五年後會利用刪除電子檔案之方式銷毀。
您也瞭解若同意參與本研究即表示您了解並同意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的成員及研究倫理主管機關,為保障您作為研究參與者的權利,以確保研究過程與數據符合相關法規要求,並確定研究者所進行的研究是否恰當,可基於法定的權利要求監測、稽核與查核您所提供的原始資料,上述人員均承諾不會洩露任何與您身份有關之資料,以確保您的身份之機密性。
四、參與研究可能遭遇之不適、不便或傷害及處置方法
若在參與研究過程中所回答的某些問題可能會使您在生理或心理上感到不舒服或困擾,您可以拒絕回答問題、隨時退出整個研究。您的退出不會因此引起任何不愉快、產生任何不良後果,或影響到您任何其他方面的權益(例如:工作評價/醫療照護/學校成績等)。
五、補助、補償或賠償
1.補助:感謝您決定參與本計畫,但礙於經費,您的參與將不獲支付任何費用或補助。
2.補償:若您因參與本計畫而發生心理上不良反應,本計畫願意提供免費的專業心理諮詢或醫療服務。
3.賠償:若您因參與本計畫而發生不良反應造成傷害,將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依法負賠償責任。
如果您對本計畫有任何問題,請與計畫主持人陳怡汶聯絡(電話是04-7232105
ext.1881;E-mail是yiwenchen@cc.ncue.edu.tw)。
本研究並已經過研究倫理審查,如果您作為研究參與者的權益有任何疑慮和申訴,請與國立彰化師大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聯絡,地址:500彰化市進德路一號(電話:04-7232105#1842;電郵:ncuerec@gmail.com)
六、預期效益
參與本計畫將不會為您帶來直接的利益。然而,您的參與將有助於大眾開始重視臺灣運動場館性別友善設施設立發展。
本研究並沒有可能衍生之商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