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閱讀下列說明並選擇同意 *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請勿參加:心臟病、癲癇、性病、傳染性皮膚病、眼疾、不宜游泳之病症。
二、本校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因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訂業務需要等特定目的,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學員之資料,並得及於特定目的外(如供本校行政研究、宣傳推廣)之利用,本校得將學員之資料提供與合作提供學員服務之相關機構為電腦處理及利用。
三、泳訓班曠課、請假及補課辦法
1.上課當日之前請假皆受理,且可於期限內補課。
2.上課當日請假,不受理不補課----惟因傷病且提供當日就醫證明,則有於期限內補課之優待,道理同「出示證明--方可使用優待票券
」 。
3.上課當日未出席,視同曠課,不補課。
4.課程逾期,不補課。
四、泳訓班退費辦法:請擇一辦理,並以一次為限,謝謝您的合作!
1.學生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扣除5%手續費(上限1000元)退還。
2.學生於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實際開課日當天課程開始前提出退費申請者扣除10%手續費(上限1000元)退還。
3.上課後於使用期限內須辦理退費者,扣除實際已使用課程(以單堂收費計)及手續費(10%)後,退還剩餘費用。
4.因傷病原因無法上課者,持一般診斷證明書、扣除實際已使用之課(以單堂收費計)退費。
5.若因本校未開課,請於開課日起二週內持上課證辦理全額退費、轉班或延期。
五、全部課程須於期限內使用完畢(含補課),逾期之課程不予補課及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