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環境及人權議題的關注度快速上升,許多國家試圖透過在國際投資協定中納入保障人權、環境、勞動條件之規範,以確保該等價值能於保障外人投資活動的同時亦獲得重視。地主國基於公益或合法政策目標,具有採取規制措施之規制權(right to regulate)。此在國際投資協定(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 IIAs)及自由貿易協定投資章(Investment Chapters of FTAs)中均可見相關條款,使地主國獲得推動政策之空間。
我國於近年來所簽訂之IIAs亦跟隨此趨勢,將規制權概念納入,以確保我國對於人權及環境保護之政策空間。同時,我國於今年3月30日正式公布「2050淨零排放政策路徑藍圖」。
如何接軌國際,推動環境及人權進展成為一大考驗。本次會議將探討近年來各國在IIAs中保留政府規制權之趨勢,並以我國淨零碳排環境保護政策為例,了解我國於IIAs下環境保護之政策空間及推動現狀,以及如何進一步推動淨零碳排環境保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