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落實及管考規劃」,各點次之主辦機關應協調、彙整協辦機關之意見,填報「落實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之行動回應表」(以下簡稱行動回應表),法務部彙整各主辦機關擬具之行動回應表(第1稿)後,應將行動回應表(第1稿)公告於本網站,公開徵詢各界意見,期間為1個月。
二、如對行動回應表(第1稿)內容有相關具體建議之民間團體,惠請於即日起至112年1月6日(星期五)下午5時 前填寫建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