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燈市】多功能展演廳 申請表

華燈市總部-台中市南屯區龍富四段19號

1F和2F為燈飾燈具賣場,3F為多功能展演空間可租借


華燈市3F多功能展演廳

室內坪數約150坪超大空間

【容納人數】最多可容納250人

【提供設備】電梯、廁所、投影機、投影幕、360度攝影機、國際牌多聯式變頻冷氣、飲水機、華燈市獨家全智能燈光(依需求可調光調色)及RGB功能、專業音響設備

【安全設備】防焰方格地毯、防焰窗簾、滅火器、消防系統、消防栓

【樂器】現場備有鋼琴,如需租借單次$5000

【選定】桌椅須另外租借,場地不另提供

 

【場地使用規範】

  1. 租用場地時間,需包含會場佈置時間在內,若需額外時間或提早佈置,則應照超時費規定另支付費用。

  2. 租借以小時計費,未滿4小時,以4小時價格計算。 

  3. 若下一時段有其他單位使用則不得加時。

  4. 空間使用完畢需將環境整理乾淨。如地毯汙損程度需請清潔公司處理,則費用由承租人支付

  5. 本場地未提供餐飲代訂服務。

  6. 如需舉辦餐會,僅接受外燴或餐點外送形式,並酌收 1000 元垃圾處理費。飲用酒精類須先經由本場地同意,參加活動的所有人員均應在指定區域內活動。

  7. 特殊用電需事先申請。

  8. 請愛護一切用品及設備,給下一位使用者良好的使用環境。如有損壞,請依照市價賠償。

 【收費標準與保證金】

  • 場地費用$5000/hr(租借時間最低4小時,未滿則以4小時價格計算)

  • 平日8折,以$3200/HR 計算。

  • 假日(周休二日及國定假日)與平日晚上9點過後,各時段$5000/HR。

  • 超時費:依收費標準小時計算,超時30分鐘以1小時計算收費。

  • 於確定租借場地時需支付50%訂金,得於保留租借時段,並於租借日前7日付清另外50%餘款。

  • 設備:折疊椅$20/張(可租借數量250張)、桌子$200/張(可租借數量6張)

  • 租借保證金:10000元整,需於租借日前7日交付。

【租借時間】09:00~21:00,超出租借時間每小時依原價$5000計費

【場地復原】

  1. 請於活動結束後將場地回復原狀,關閉電源、燈光、空調冷氣,並清潔乾淨,將垃圾裝袋,並將非本場地提供之物品或佈置等拆除運離會場。

  2. 維護場地清潔,落實垃圾分類,垃圾請拿至1樓後方停車場放置指定位置。

  3. 申請使用者如需在本場地範圍內張貼宣傳海報、標語或搭設臨時設施者,應依法申請許可並在本場地指定之地點張貼或搭設,場地使用完畢應即回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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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示意圖
華燈市多功能展演廳影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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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場地用途 *
Required
預計活動人數 *
用餐形式 *
嚴禁現場烹飪
飲用酒精類須先經由本場地同意
預計申請日期 *
場地需提前2周預定
如須取消請於14天前通知,逾期則不退費
MM
/
DD
/
YYYY
預計申請時段 *
最低租借時段四小時,未滿4小時,以4小時計算。
【租借時間】09:00~21:00  
※租用時間,需含場地布置
是否需要桌椅?需要的數量是? *
椅子$20/張(可租借數量250張);桌子$200/張(可租借數量6張)
備註
如需長期租借,請另洽
貼心提醒:表單送出前,請詳閱末頁注意事項
場地接洽
負責人:洪小姐(Doris)
電話:04-23829686 分機530
或加官方LINE詢問→https://lin.ee/0uAUxdT
聯絡時間:周一~周五;9點~17點半

現場備有鋼琴,如需租借單次$5000
空間平面圖
前方攝影視角
後方攝影視角
後方攝影視角
廁所1
廁所2
【注意事項】

華燈市總部(以下稱甲方),承租人(以下稱乙方)

  1. 取消:如遇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或不可抗力原因,例如:天災、事變、戰爭、 嚴重傳染疾病、法令禁止或限制、主要活動參與者死亡、重病、意外事故或主要設備故障...等原因,導致活動無法如期進行者,乙方得與甲方協調變更時間。如雙方協商同意解約,相關已繳費用由甲方無息退還。 乙方如因故須取消租借14日前發送取消通知,將無息退還相關已繳費用。7日前取消通知者,將收取50%費用。

  2. 變更:如乙方擬變更活動計劃;例如:租用場次增減、租借標的變更、活動形式、內容變更...等,最遲應於租賃標的使用日前14個工作日以書面提出申請。

  3. 租賃期間,乙方在場地租賃期間,負有妥善使用及保管場地之責任,若造成公共害,或甲方或第三人之生命、財產之有損害者,乙方應自行負責賠償並負擔一切法律責任,概與甲方無涉。

  4. 乙方場地佈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自行處置之,使用完應負責回復原狀,乙方使用之場地設施、借用器材布幕、燈光、音響、展台或其他設備,應經甲方事前同意後由甲乙工作人員協助,乙方不得擅自啟用之,如有毀損遺失等情形,甲方得限期乙方修復或按照甲方請廠商估價金額償。方如須張貼海報、宣傅、標語等,應於場地租賃申請時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始得於甲方許可之範內進行佈置,乙方不得在場地四周牆壁、玻璃上張貼。

  5. 租借標的回復原狀及返還,乙方應依租借用途而使用租借標的,保持場地清潔,並於租期屆滿時回復原狀,將承租之全部器材、道具、裝置、機器...等設備返還甲方。如因乙方有任何損毀故障或地毯汙損,乙方應負責賠償修復與清潔。如未按時拆除並回復原狀或清理完,由甲方全權處理,留置物概視同廢棄物,所產生之拆除與清潔等相關費用,甲方得從保證金中扣抵。如保證金不足以扣抵,乙方須於7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予甲方。

  6. 如因租借標的發生變更而衍生費用,或因乙方違約而產生賠償金,甲方均得逕自租借保證金中扣抵。如無前述情形,租賃期間屆滿時,甲方應於七日內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乙方如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隨時停止本租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乙方應依本租約及其他文件規定租賃目的與用途使用租賃標的,且不得有違反政府法令或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之情事。

  1. 除事前取得甲方書同意外,乙方不將租賃標的轉租、轉借或任何方式交付第三人,人數不得超出場地允許人數上限(250人)。

  2. 場地內禁止寵物進入,全面禁菸,嚴禁使用任何明火及炮竹煙火。

  3. 甲方人員因工作所需及硬體設備操作得進出場地,乙方不得拒絕,若乙方拒絕則甲方有權終止契約,且乙方已付之場地租賃費用不退還,乙方如因此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概與甲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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