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科技領域課程作業要點。
二、目的:
(一)配合科技領域課程,提升區域內教師科技素養與教學知能。
(二)提供區域內學校教師STEM(科學 Science、科技Technology、工程Engineering
及數Mathematics)相關課程增能。
(三)建立設備漂移與課程推廣之社群,並鼓勵參與課程模組之研發與修正,並協助開設適合各校之相關課程。
三、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輔導中心、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工學院、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二) 主辦單位:二林高中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
四、研習地點:二林高中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