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競圖辦法
一、概念發想:延續鑽石級綠建築標章,納入清華精神與理念的元素,結合科技、藝術、創新,賦予空間的生命力,並能提供對新創的商務與服務需求。
二、基地位置:創新育成大樓(近寶山路南校門)一樓公共空間,請參閱報名表單的圖面檔(畫虛線處)。
三、設計稿面:(1)室內空間及(2)室外空間
四、設計組別:(1)室內空間組及(2)室外空間組
(1)室內空間組,包含5種功能:
v 商務會談區:用於提供給外賓與新創公司商務洽談的小空間,需配有簡易電源裝置,屬於非開放式的,但空間是明亮的。
v 外賓接洽等候區:用於提供給外賓短暫等待新創公司接待至辦公室時的區域
v 自助咖啡吧、輕食販賣區(或無人商店販賣機):提供給小型會議方便使用
v 樓層導覽:屬於電子看板或觸控面板,能提供樓層簡介、活動簡介
v 廊道綠化:辦公室外廊道及大廳周邊的綠化植栽
(2)室外空間組,需包含:綠化植栽、藝術裝置、創意佈置,及與大廳景觀視覺的一致性規劃。
五、參賽組別數: 可以只選一組或同時參加二組(室內/室外組)。但一人同一 組不可同時參加一個以上的團隊。
六、參賽對象:清華大學在學之學生;可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報名。
七、評選委員:由主辦單位遴聘學校師長為評審團。
八、徵件時程:
(1)徵件時間:112年4月20日~5月21日 23:59分前( 以電子檔傳送時間為準 )
(2)第一階段:僅採書面審查,公告進入決選的6組名單,預計日期:112年5月31日。
(3)第二階段:公開評選及頒獎:採公開評選,請進入複賽者各簡報15分鐘,選出前3名,預計日期:112年6月8日前
(4)公開頒獎:另行公告
九、評選標準:
第一階段評選項目及比例如下:
1-清華精神理念、元素:佔 30%
2-提案創意與設計理念:佔 30%
3-基地環境分析和可持續性:佔 20%
4-可施工性與維護容易度:佔 20%
十、獎勵辦法:頒發新台幣獎金如下
(1)室內組獎次
第一名一件:4萬元
第二名一件:2萬元
優等獎一件:1萬元
(2)室外組獎次
第一名一件:2萬元
第二名一件:1萬元
優等獎一件:5000元
十一、評比方式
由各評選委員就本評選項目所列之『個項目之配分給定各項目之得分』進行評分後加總,其中評選委員出席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評分達七十五分以下或評選委員總評分之平均分數達七十五分以下者,不列入排名,不進行序位排定。
十二、繳件方式與格式:
參賽報名書面文件,送達地點:創新育成大樓一樓114室,育成中心
作品除書面送達外,另需上傳檔案至雲端;繳交檔案資料包含下列資料:
(1)書面文件送達時間:5/22中午12:00以前。
(2)份數:一式五份;A4橫式pdf檔,頁數(以20頁為限),彩色雙面列印,長邊裝訂。
(3)資料內容:
封面:需標明[參加隊名,代表人,團隊成員姓名、成員系所年級、學號]
內容:需包含上列4個評選項目的設計理念說明
(4)若進入第二階段複賽者,則需依規提供設計原始檔案並告知使用之程式名稱。
十三、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經查報名資訊與實情不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2) 參賽作品應確實遵守著作權法之規定,如有侵權行為由作者自負法律責任,並撤銷其參加及得獎資格。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須自負完全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一經查獲則喪失參賽資格,若已獲獎則須全數繳回獎金。
(3) 參賽者提供之所有文件及參賽作品、參賽者資格,若有偽造、假冒、抄襲或發生侵權爭議、經由AI生成者, 一經查獲則喪失參賽資格,若已獲獎,則須全數繳回獎金。
(4)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團之決議,除能具體證明得獎作品違反本競賽辦法相關規定之外,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其他異議。
(5)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告知義務規定本活動所取得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活動進行期間之聯繫通訊及表揚等相關作業。在不違反蒐集目的前提下,以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書面、傳真或其他合法方式使用之。本次所蒐集使用之個人資料將依個資法及相關法規予以保密和妥善保管。參賽者提交參賽作品時即同意上述使用個資規範,惟拒絕提供上述資料,將無法受理報名。
(6) 基於舉辦競賽之用途,參賽者提交參賽作品時即同意參賽及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轉讓給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得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散布或製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等發行之權利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獲獎作品也會提供給清華大學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做規劃參考,參賽及得獎者不得異議。
(7) 決選競圖結果僅作為育成大樓設計元素參考,實際施作仍是以建築師執行規劃為主。
(8) 參加本活動得獎者係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均含本校依法應代為扣繳之稅金。獎勵金發放時間,由本校另行通知,逾期未領時視同放棄。向本校領取獎勵金者,應檢附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設計團隊所送證件影本及切結書正本概不退還,所送文件應自行保留底稿,皆不發還,凡參加比賽作品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規定。
(9) 若屬於團隊報名者,需提供獎金分配之協議書,本活動單位不介入分配作業。
(10)主辦單位保有本次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主辦單位的官網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報名流程
1. 請先登入此表單報名
2. 申請現場環境勘查
3. 主辦單位再提供 競賽作品連結
十五、本競賽聯絡窗口:
清華大學創新育成中心-李小姐、徐小姐
電話:03-5715131分機34581、34205
E-mail:iic@gapp.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