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向您告知下列事項:
一、個人資料蒐集目的: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資料類別:Co01 辨識個人者、C011個人描述、C013習價三、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的期間及範圍:
1.資料處理之人員:本校原資中心
2.資料利用之期間:即日起至11/26(原住民族文化月系列活動)
3.資料利用之地區:臺灣
4.資料利用之方式:統計活動回饋資料
四、臺端拒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您可依據您的意顧填答,若您拒絕填答,將不影響您身為在校師生之任何權益。
五、個人權益行使(個資法第3條規定事項):
1.得向本中心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得向本中心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3.得向本校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校因執行業務所 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4.權益行使方式:您可親洽、致電,或透過電子郵件聯繫業務承辦人曹先生辦理(電話:615-8000轉2155,E-mail
black91534@stu.edu.tw)
六、本同意書如有未盡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