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教育部提出「國民教育法第十條修正案」,擬將學校應設置輔導室或輔導教師的條文刪除,2005年十月高級中學法修正草案(高級中等學校法?)也擬刪除設置「專任輔導教師」條文。這些政策方向無非是站在教育人力精簡及專業外包(外部輔導人力)的思維之下,而將學校輔導工作切割為「行政」、「教學」與「輔導」三個獨立工作,未考量學校輔導工作的整體作用,亦對學校輔導工作的教育基礎帶來巨大衝擊與負面影響。
當時教育當局長期未落實國中小法定輔導教師編制,放任外界污名輔導教師專業不足的說詞,並以此做為引入外部資源的理由,這些都一再傷害在中小學兢兢業業從事學校輔導工作的夥伴們。故,我們深覺不能讓未落實法令的教育主管機關及不在基層教育現場的專家學者,片面決定學校輔導體制未來的走向和命運!
我們深深體會到成立一個「屬於基層輔導教師」、「具主體性」、「了解基層學校輔導工作困境」的實務專業組織的必要性,如此方能促進輔導教師團結、凝聚共識與力量、針對現有輔導法令制度及措施發聲。經過創會理事長張麗鳳老師及全國各地許多輔導教師的攜手努力,終於在2006年8月26日正式成立「中華民國輔導教師協會」。
輔協成立之時,正值教育部研擬學生輔導法草案之時,教育部企圖另立新法以解決各級學校輔導體制存在的種種缺失,輔導教師協會便基於實務場域的經驗,積極參與、監督並提出基層工作現場的聲音,與教育部及各方團體進行對話。隨著各項學校輔導政策的推展,輔協積極創造輔導教師得以參與政策的訂定及意見表達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