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表單僅供申請使用,須待回復確認並完成付款程序始完成借用,非填寫完即確定預定場地,場地原則無單借(一張球桌或一面球場),借用最晚須於活動當日前兩週申請。二、相關費用及規定請見本校運動場館開放管理實施準則。三、可預先上體育室月曆查詢場地是否有時段。 四、若填寫或借用上有疑問,請先電話詢問。 五、場地以現貌借用,若有額外需求須移動現有設備或架設其他本校設備者,可能有產生額外費用。六、請先閱讀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填寫本表格視同同意此同意書。七、因應人力招聘不易,校外借用場地每次最低借用以三小時起,開放借用時段為週一到週五19-22時,週六15-22時,週日僅供大型活動全日租借使用。
八、場地租借時間超過本校辦公時間(週一到週五8-17時),需加收人事費用,每人每小時收取法定基本時薪(以下法定基本時薪皆以當年度勞動部訂定之法定基本時薪為準)。校外單位借用例假日,每人每小時收取兩倍法定基本時薪(校內借用國定假日亦同),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