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總圖書館會議室、電腦教室出借網路申請表(目前第二會議室暫停對外出借)
(1) 申請者:使用人數至少需本院員工三人以上(含),申請者至少填寫一人之資料。
(2) 申請填表前,請先與圖書館承辦人連浩翔先生 (Tel: 7239 ext.212 or 216)連絡,確認所需時段及會議室可外借使用。
(3) 經確認後,請填表單申請,本館將回覆申請人(e-mail或電話)。
(4) 申請及參與使用會議室人員,若為本院人員入館時請持職員證感應入館;若非本院人士則請依圖書館「圖書館閱覽、複印 規定」管理規定入館;院外人士入館時請勿攜帶個人包裹、物品、及書本入館。
(5) 若未收到核覆之e-mail或電話,請主動聯繫承辦人查核申請登錄情況,或直接上網查看是否已預約登錄完成(網址: https://wd.vghtpe.gov.tw/lib/News!one.action?nid=6743)
(6) 使用完畢,請關閉電腦,整理環境,並請務必通知圖書館流通櫃台人員 (內線電話先撥 Tel: 212連先生 (或二樓借還書櫃台 Tel: 221、212),清點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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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申請人姓名 *
主要申請人姓名,以方便本館連繫
申請人連絡電話 *
申請人請優先填寫院內分機或PHS號碼,若有手機號碼亦可加逗點後再填入
申請人隸屬之一級單位名稱 *
申請人隸屬之二級單位名稱(含在一級單位中未列入但屬於任務編組人員請自填於此欄位)
非隸屬二級單位人員免填
申請人職稱 *
會議室(電腦教室)選項 *
申請會議室(電腦教室)用途 *
請簡略敘述使用目的
使用人數 *
申請使用日期及(單次) *
此欄填上需使用日期及時段,填表方式如下:2021/11/08/13:30-14:30(圖書館可借用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下午5:00點正,以整點或30分為單位填寫)
申請近期內相同理由,重複使用時段(多次)
申請期 "限一個月內",申請重複使用者需先將第10欄填完,此欄再填上需使用日期及時段,原則為同一會議室,同用途者填寫.填表方式如下:2010/12/26/13:30-14:30;2010/12/27/09:30-10:30(若為不同會議室需重新填寫此申請單)
需使用之器材(若不需任何器材,請勾最後一項) *
Required
遵守協議規定 *
我及同仁使用完畢所借會議室(電腦教室),會將環境整理完畢,電腦關機,並通知圖書館負責人員(內線電話Tel: 216連先生或212借還書櫃台)清點所借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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