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接受勞動部服務意願調查 (預計於113/01~113/09畢業)
因應教育部協助勞動部執行「投資青年就業方案」之「專人就業服務」意願調查(同意畢業後,願意接受勞動部就業服務),若未填寫意願者一律視為"不願意"接受勞動部服務,若您填寫「願意」,勞動部就業服務專人將主動聯繫您,提供貼心的就業服務,記得接聽陌生來電喔!
一、調查對象:112學年度應屆畢業生(預計於113/01~113/09畢業),包含四年制應屆畢業生、碩士、專班應屆畢業生,不包含境外學生(例如: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及大陸地區來臺學生)。
二、調查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7日(一)24:00止。

三、有關勞動部擬定方案可參閱下方連結

【投資青年就業方案】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2019/youth_jobs/

【投資青年就業方案即早關懷在校青年相關措施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2019/youth_jobs/mor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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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學籍班級 *
例:日創設109忠、夜餐管109孝、財金碩士111
一、是否願意接受勞動部之就業服務並將相關資料回饋給母校
*
勞動部就業服務(範圍包含電話諮詢、就業訓練、就業媒合等)
二、有效聯絡市話
市話格式範例:0427016855、052345456
三、有效聯絡手機
*
格式範例:0912345678
四、有效聯絡地址
*
需填寫完整鄉縣市鎮,範例:臺中市西屯區僑光路100號
五、有效聯絡地址郵遞區號(至少3碼)
*
接受3+2郵遞區號或3+3郵遞區號,範例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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