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被外媒冠上「行人地獄」的惡名,從5月開始路口安全大執法正式實施,「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以及「取締道路障礙」4大取締重點,最高可罰到3600元。你覺得這樣措施跟罰金可洗刷「行人地獄」的惡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