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桃園市國中小學推行校園資源回收成效,本市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持續辦理本市校園回收廢資訊物品競賽活動。除利用競賽活動有效推廣及落實資源回收政策外,並透過環境教育與實作結合,獎勵與政策並行,使資源回收理念能在校園內向下紮根,藉由學生傳遞到家庭乃至社會,以提升本市校園資源回收執行成效。
一、活動期程
1.報名時間: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
2.競賽時間:113年9月1日起至113年10月15日止。
3.回收物秤重時間(暫定):自113年10月16日起。
二、活動辦法
1.
以學校為單位辦理校園回收廢資訊物品競賽,由全校師生共同參與。於競賽辦理時間內,將家中及學校汰換不使用的1.可攜式電腦(筆電)、2.平板電腦、3.廢光碟片、4.二次電池及鈕扣型電池,攜至學校集中貯存。
補充說明:
(1) 充電電池係指二次電池、鋰電池,不包含廢乾電池、鉛蓄電池
(2) 二次電池(包含充電電池、鋰電池、行動電源等)及鈕扣型電池,合併為1項回收項目獎勵,採分項秤重以總重計算該項成績。
(3) 113年度校園回收廢資訊物品競賽活動,「廢乾電池」回收項目,未列入本次回收競賽中,若學校參與競賽活動時有「廢乾電池」回收項目,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可代為回收,但無法認列成績計算,或學校可將「廢乾電池」拿至桃樂資收站兌換。
2.競賽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各再以全校師生人數多寡分為2組,共計4組;各項回收物(共計6項)以人均回收量做為評分標準,每項取第1名提供獎勵。
3.經公文通知各校後,將協請各區中隊協助在地學校辦理,另本團隊將以電話提醒各校並說明競賽活動資訊,同時請各校提供1-3位代表人,做為成績計算依據。
4.競賽期間各國中小學可配合桃樂資收站進行兌換,兌換單據可作為成績計算依據。
5.為鼓勵轄內國中小學積極參與,本競賽將依照各校回收物重量計算點數,提供等值宣導品(1點約等於10元價值宣導品);若已在桃樂資收站兌換宣導品(依桃樂資收站標準),其單據僅供成績計算,不得再兌換宣導品。
三、秤重方式
本年度提供兩種秤重管道,各校可依自身需求選擇,方式說明如下。
1.環境管理處派員秤重:
預定自10月16日起至各校進行秤重統計成績,學校若提供桃樂資收站兌換單據或無回收成果則不派員前往,其餘學校確認時間後將派員進行秤重紀錄(詳如附件3),並由學校負責人簽章確認後,由各區中隊統一進行回收,並將秤重紀錄交付於環境管理處進行總彙整,作為成績計算依據。
2.桃樂資收站兌換:
請各校於報名時填報1-3位代表人,並依本市桃樂資收站管理辦法進行兌換,兌換完成後需保留兌換單據,範例如圖1所示,並填報紀錄表如附件4所示,由學校負責人簽章確認後,於10月16日前交付於環境管理處進行總彙整,兌換單據簽收人需與報名時填報代表人相符,以利作為成績計算依據。
四、成績計算:
本競賽評分標準以人均回收量進行排名,將本年度指定回收項目各四項回收物總重量除以全校師生人數(以教育部統計處公布為主)後進行排序,各單項分別進行計算。
參與競賽每校不限得獎項目與數量,例如”甲國中”在1.項目(可攜式電腦)人均回收量為第一名,”乙國中”在2.(平板電腦)、3.(廢光碟片)及4.(二次電池及鈕扣型電池)等項目人均回收量皆取得第一名,故”甲國中”獲得1.項目(可攜式電腦)獎勵,”乙國中”獲得2.(平板電腦)、3.(廢光碟片)及4.(二次電池及鈕扣型電池)項目獎勵。另成績統計結果將於競賽結束後30天內公告於環境管理處網頁,供各校參閱。
五、活動獎勵
所有獎勵金均以禮券方式發放,得獎學校領取之禮券需於領取後1個月內將領取清冊紙本正本,及繕打建檔清冊之EXCEL檔案交回環境管理處以供備查,實際獎勵金額與分配方式由環境管理處視實際狀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