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順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021 QUT線上說明會報名表
第一場   8月20日(五)  下午14:00-15:00/16:00-17:00(台灣/澳洲時間)
第二場   9月  3日(五)  下午14:00-15:00/16:00-17:00(台灣/澳洲時間)
第三場   9月16日(四)  下午14:00-15:00/16:00-17:00(台灣/澳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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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委託人同意書
喬順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基於委託人委託,向委託人蒐集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委託人提供個人資料前,本公司有義務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一、蒐集之目的:
(一)辦理本次委託服務之相關申請使用。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一)識別個人者:如姓名、職業、聯絡方式等。
(二)個人描述:如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三)辨識政府資料者:如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等。
(四)學生紀錄:如在學期間成績證明等。
(五)資格或技術:如學歷資格、專業技術、特別執照等。
(六)健康紀錄:如健康檢查或過往病史或遺傳疾病等項目。
(七)家庭情形:如家庭成員資料、婚姻狀況、配偶資料等。
(八)法院、檢察署或其他審判機關或其他程序:如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九)識別財務者:如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等。
(十)其他詳如委託業務相關申請文件內容。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
(一)委託人。
(二)委託人之法定代理人、輔助人。
(三)各醫療院所、政府公正單位。
(四)與第三人共同行銷、交互運用客戶資料或於本公司各項業務內所委託往來之第三人。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方式:
(一)期間:因執行委託服務相關業務所必須及依法令規定應為保存之期間。
(二)對象:本公司(分公司)、國內外學校、教育機構、國內外簽證機構、國內外旅行業者、國內外保險單位、業務委外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三)地區:上述對象所在之地區。
(四)方式:合於法令規定之利用方式。

五、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委託人就本公司保有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一)得向本公司行使之權利:
1. 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 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
3. 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二)行使權利之方式: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電子文件、郵寄、快遞。

六、不提供正確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委託人若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可能延後或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申請處理作業,因此可能婉謝委託、遲延或無法提供委託人相關服務或給付。
本人獲知且已瞭解上述事項,並同意 貴司於所列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未成年人須由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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