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依志願服務法第19條規定及本縣志願服務績效評鑑作業要點辦理。
貳、目的:為落實志願服務法各項法定業務,了解本縣各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以下簡稱運用單位)推展志願服務工作之成果,並對於績效優良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給予獎勵,特辦理本項評鑑。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社會處(以下簡稱本處)。
二、協辦單位:雲林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委託救國團雲林縣團委會)
肆、評鑑對象:加入本縣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成立滿2年以上者,皆鼓勵參加績效評鑑。
伍、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7日
陸、時間:下午14時00分至16時00分
柒、地點:張麗善縣長虎尾鎮服務處(虎尾鎮青埔2-23號)
捌、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8月5日(星期三)下午17時30分
二、報名方式:
(一)通訊報名:電話05-5334008、傳真05-5362732、電子信箱
ylcvsc@gmail.com(二)聯絡人:陳英聖先生、蔡欣芸小姐
※報名後,煩請務必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報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