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廳及演奏廳113年7月至12月「零星」檔期申請
  • 本表單僅提供上傳演出相關附件及錄影或有聲資料電子檔(3年內之演出作品為限,並註明錄製內容、演出者、日期及地點。影音資料請節選精華片段5分鐘以內,檔案大小限制為1GB以內)。
  • 申請之紙本資料請務必同步寄件,申請流程請詳閱新北市藝文中心官網
  • 受理申請時間:112年11月22日起至檔期額滿截止(不定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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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相關附件及錄影或有聲資料提供,詳述如下,
請提供3年內之演出作品為限,並註明錄製內容、演出者、日期及地點。影音資料請節選精華片段5分鐘以內,檔案大小限制為1GB以內。未詳盡事宜,請參閱中心官網及本申請公告。
一、申請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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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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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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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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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活動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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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請提供影音檔案下載連結(*檔名請編輯為本次申請之申請單位及活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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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請簡述上傳檔案:(演出內容、演出團隊、演出日期及地點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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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傳之影音檔案屬本次申請資料之一,如檔案不符規定,恐影響本次檔期申請結果,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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