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婚成功者,將贈送愛情主題文創商品一份。
(二)報名者(求婚人)須詳細填寫本報名表單內相關資訊。
(三)報名成功後,將由主辦單位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
(四)若主辦單位於報名者所填寫之求婚當日前一星期,經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三次以上,且依電子郵件所限日期前無回應者,則視同放棄參與資格,並由候補名額遞補。若報名者多次無故不出席,將不再受理同一組人員報名。
(五)若同一場次2組以上報名時,以優先報名者為主,且主辦單位得視該場次表演情形調整安排。
(六)主辦單位與報名者確認求婚日期後,若因報名者個人因素致無法於求婚日當日前往,將視同放棄資格。
(七)報名本活動,即視同同意主辦單位於活動中進行拍照及錄影等行為,報名者須同意其肖像權與求婚影片版權提供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在合理範圍內使用於網路、社群、電視媒體等管道公開發佈及行銷等權利。
(八)主辦單位保留擴大、取消或終止該活動之全部或其中任何一部份並對規則作出修改之權利,報名者原則需配合
(九)報名者需確實填寫報名資料及切結書,供主辦單位審核,若資料不實或不完整,則視同放棄並應自行負責。
(十)聯絡方式:06-9268545蘇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