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借用申請
申請須知:
程序
1. 本會會眾如需借用麗城浸信會場地本會聚會用途,可透過google form 登記或到副堂索取申請表遞交。
2. 申請前請先查看你希望借用的地方使用情況 -> https://lsbc.org.hk/place.php
2. 申請必須不少於三個工作天或之前申請,以便辦公室安排。
3. 如需借用設施請表格內列明﹝《連樂間》的智能電視及乒乓球枱必需預先申請才可使用﹞
4. 辦公室收到申請後會於兩個工作天內回覆申請者接納借用與否。
5. 各場地借用申請,本會均保留最終決定權。

注意
1. 除教會事工許可,場地用途不能涉及收費活動。
2. 影視、音樂等播放或彈奏須得版權許可。
2. 請保持地方整潔,使用後還原場地。
3. 設施如有損壞,請即時通知辦公室。

取消政策
1. 如取消使用場地申請者須不少於使用前一個工作天內辦公時間通知辦公室。
2. 借用場地或因天氣(如黑色暴雨警告訊號、8號或以上颱風警告訊號等)或
    其他不可預計的情況下引致而關閉,可更改借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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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設施
備註﹝若需要辦公室預先安排枱、椅,請註名數量及如何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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