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訓目標
在長照2.0全面性整合照顧服務的趨勢下,協助照顧服務員逐步了解身心障礙者之服務特殊性,規劃適切性的服務乃是專業人力養成的必修課,因此希望藉由「身心障礙支持服務核心課程訓練」,提供第一線照顧服務人員溝通與照顧技巧指導、身心障礙的健康照顧及日常生活支持等課程,以滿足社區身心障礙者多元化與個別性之照顧需求,培植強化照顧服務員對身心障礙者的照顧知能,減少照顧服務工作上的挫折,提供以身心障礙者為中心的個別化優質服務。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豐盛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三、課程訓練日期 (需全程上滿課程才核發證書)
民國111年03月05日(六)8點00分至19點30分(11h)、
民國111年03月06日(日)8點00分至18點00分(9h)。
四、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時數
通過【專業課程】17點、【專業法規】3點,共計20點積分
五、 報名資格
於臺中市之居家長照機構,領有照顧服務人員證書、單一級證照者(優先錄取)。
(一) 照顧服務員
(二) 居家服務督導員
(三) 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人員及醫事人員
(四) 照顧管理專員及照顧管理督導
(五) 長照服務相關計畫之人員
六、上課軟體
ZOOM
七、主辦單位聯絡方式
1.聯絡人: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豐盛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2.聯絡電話:04-2479-2569 陳小姐
3.電子郵件:
fonsun2569@gmail.com八、課/退費規範須知
1. 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天災、颱風或重大意外)致活動延期或無法辦理時,將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學員。
2. 本課程若未能開班,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2500元整)。
3. 本課程需全程上滿20小時,無法取得結訓證書者,不予以退費。
4. 根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 16 條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訓練,除法令另
有規定外,得向學員收取必要費用,並應掣給正式收據。
繳納訓練費用之學員於開訓前退訓者,職業訓練機構應依其申請退還所繳訓練費
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受訓逾
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不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