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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高中110學年度高一新生「學費補助」調查
說明
1. 依教育部規定學生就讀公立高中學校,可申請學費補助。
2. 家戶年所得低於148萬元,全額補助學費新臺幣6240元。
3. 110學年度上學期家庭年所得查調統一採計108年度,由教育部進行財稅查調,查調對象為父、母及學生3人。
4. 為利於教育部財調作業,請家長及學生詳填本表單。
5. 新生訓練到校時可繳交紙本,若未攜帶或遺失者,也可向註冊組領取紙本帶回填寫,校方留存以日後備查用。
6. 若有特殊身分的學生,請於開學時攜帶證明文件。
【重要說明】
教務處會依家長於線上預勾選的申請金額,先製作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劃撥單。
待政府財調結果9月出爐,總務處會確認學費補助的金額。
若學雜費劃撥單預扣的補助學費金額與教育部財調結果不一致,總務處會通知多退少補差額。
**重要提醒**
各項資料請務必填寫正確,8/31(二)24:00前填寫完成,以利後續作業。
謝謝配合!!
教務處註冊組聯絡電話 :06-257701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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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身份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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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國教署財調用,請務必填寫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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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出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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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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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Y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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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身分證字號 (或監護人1)
*
財稅查調需送審學生雙方監護人之身分證。(如為單親家庭或父親過世,或非監護人請填"無",只須填寫申登後監護人身分證,若共同撫養仍須填父母雙方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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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身分證字號 (或監護人2)
財稅查調需送審學生雙方監護人之身分證。(如為單親家庭或母親過世,或非監護人請填"無",只須填寫申登後監護人身分證,若共同撫養仍須填父母雙方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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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勾選---110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免學費補助金額
*
(下列選項會在學雜費劃撥單預扣,待政府財調結果9月出爐,總務處會通知多退少補學費差額)
A申請公立學校免學費補助 (新臺幣6240元)-----家戶年所得148萬以下
B不申請「公立學校學費補助」---另自行申請軍公教警子女教育補助
C不申請「公立學校學費補助」---另自行申請其他補助或不用申請補助
學生身分
*
一般生
身障人士子女 (請續填下題)
身障學生
低收入戶子女
中低收入戶子女
原住民
特殊境遇家庭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 (請與註冊組聯絡)
現役軍人子女 (請與註冊組聯絡)
身障人士子女
*
是,父親為身障人士
是,母親為身障人士
我不是,不申請此項目
學費補助事關自身權益,請務必於指定時間內進行本表單填寫及繳交紙本申請表。謝謝配合!
另,經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後,如未符合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學生學費補助之資格,願無條件將應繳學費交給學校,絕無異議,特此聲明。(政府提供的教育補助只能申請一項,若重複請領,願無條件將學費補助繳回教育部國教署,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是,已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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