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112-2學期就學優待者,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或其子女、特殊境遇、軍公教遺族、原住民族學生及現役軍人子女學雜費減免者,不需填寫此表單,只要優待審核通過,即會同步取消1.75萬。
二、申請其他政府補助者,如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退休俸人員子女教育補助、法務部被害人子女就學補助、法務部受刑人子女就學補助、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新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農業委員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等,欲取消申請「112-2行政院減免學雜費1.75萬」者,請於1月19日(五)中午12:30前填寫此調查表。
三、學校已將註冊明細於1月19日轉檔至銀行,若需要申請其他政府較優沃的補助者, 仍可於2月19日(一)12:00前填寫此「取消私校補助1.75萬」調查表,請於申請後2個工作天,至個人portal查詢,列印最新註冊明細後繳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