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學生公共服務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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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一、鼓勵有意願從事服務學習之學生參與客家公共事務,開拓公民學習新視野。
二、培養學生志願服務之熱忱,帶給學生正向的成長經驗及社會關懷服務。
三、提供學生認識客家文化之場域,增進新世代學子對客家文化的認同與瞭解,以傳承客家
  文化。
四、建立本中心與學校團體的夥伴關係,透過資源整合,共同創造服務學習合作網路,共同
  成長並達到互惠的功能。
貳、對象資格
一、基本條件:國內外公私立國中以上在學學生。喜愛客家文化、個性開朗大方、儀容端正
                   、具服務熱忱、責任心,且能守時者為佳。
二、特別條件:
 (一)兼顧課業與服務勤務,並經家長同意。
 (二)表達能力良好、負責盡職並愛護校譽。
 (三)喜歡接觸、服務人群,樂與他人協調合作。

參、服務地點與時間
一、服務地點: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臺灣客家文化館
        (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
二、服務期間:平日(週三至週一)、假日(週六至周日)、國定例假日及每年寒暑假期間
       皆可。
三、服務時段:上午09:00-13:00、下午13:00-17:00,服務時間分2個時段,每次服務
       至少4小時,服務時間以不影響課業或作息為原則。

肆、工作說明
一、一般性服務
 (一)招募對象:國中(含)以上在學生
 (二)服務內容:
    1.園區展場服務:展場秩序維持、參觀路線引導、展示區巡檢、多媒體互動設備操作
       示範、遊客諮詢服務…等。
    2.圖書資料中心服務:服務台諮詢、書籍整理分類上架及其他行政支援服務。
    3.教育推廣服務:協助教育活動推廣,受理民眾報名事宜及維護上課教室環境整潔。
二、專案性服務
 (一)招募對象:大專(含)以上在學學生或學生團體
 (二)服務內容:說故事列車,藉由圖書資料中心繪本角場域,不定期舉辦說故事列車活
         動,以推廣客家文化並培養學生活動企劃及執行能力。

伍、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計畫預計實施期程自108年6月12日至11月30日止,本中心並視業務需要公告截止期限。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受理報名。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有興趣之同學或團體請至網站填寫報名資料。
 (一)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影本1份。
 (二)家長同意書(18歲以下學生需檢附)
  
*注意事項:報名完成後請於講習當天提供下列資訊,未能於規定期間內提供或資格
      不符者視同放棄。

三、職前講習:
 (一)報名確認後,將通知參加客家文化、服務禮儀、環境認識等職前講習2小時。(本時
    數併入服務時數計算)
 (二)講習需全程參與,期間缺席或發現不適任者,將取消錄取資格並逕予告知學生本
    人。
 (三)完成職前講習課程,始得申請參與服務。

陸、服務注意事項
一、服務登記:請於預定服務3日前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向本單位承辦人員提出服務時數登記,
       告知學校、姓名、電話、希望服務日期及時段。
二、服務證明:本中心將依實際服務時數,核發服務證明。
三、服務簽到:服務請確實簽到退,並出示學生證或身份證供身份查驗,禁止代理他人簽到
       退,服務期間不得遲到早退。
四、服務儀容:服務時請穿著整齊,禁穿各式拖鞋及無繫帶涼鞋,需配戴本中心製發識別證
       ,並請於當日服務結束後繳回。
五、服務態度:服務態度要親切、禮貌、積極、主動與愉悅。服務時與本中心團隊成員應保
       持良好互動關係,重視團隊精神與和諧並遵守園區內相關規定。
六、服務規範:服務時不得從事與服務無關之事項,如閱讀私人書籍及使用電子產品(手機
       、平板電腦等)。倘若有民眾反映態度不佳的情形,經查證屬實,本中心將
       通知改善。另有行為不當,不遵守規定或影響園區聲譽者,得不予認證並立
       即終止參與服務資格。
七、服務學習:服務時若遇到專業範圍之需求,請主動向本中心人員聯繫與反映。
八、服務請假:
 (一)事假須於預定服勤日前通知本中心承辦人員;病假或其它特殊原因得於3天內來電說
    明補請假。
 (二)無故2次不到,將終止參與服務資格。
 (三)服務當日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依據苗栗縣政府及學生居住當地縣市政府發
    布之停止上班、上課訊息免予來園區服務,不再另行通知。
九、初次服務值勤須繳交「服務學習心得報告」作為參與服務學習佐證。

柒、激勵措施
服務時數符合本中心規定(至少12小時)並經評核表現優良者頒贈「公共服務證明書」。
捌、其他說明事項
一、本計畫提供學生參與公共服務學習機會,其服務工作均為無給職,交通請自理,全天服
  務者將提供午餐。
二、參與公共服務學生,於服務期間本中心將投保團體意外保險。
三、學生志工均應遵守本中心相關的服務規章。
四、本計畫須提供個資聲明書,18歲以下之學生提供家長同意書。
五、本計畫業務由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公共服務組承辦。
  洽詢電話037-985558轉分機721黃小姐或分機715黃小姐。

備註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依需求修訂之,並以本中心官網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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