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國中七、八年級學生應就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及臺灣手語等五種語文任選一種修習,每週一節,並且以持續學習同一種語文為原則, 選擇後「不得」更換。
二、本土語言課程為部定必修課程,如同一般課程一樣有考試、作業,成績納入學期總平均成績計算。請根據自身能力、興趣、需求各方面審慎評估後,再做選擇。
三、113 學年度本土語言以正課時段上課,原班【閩南語】為主,其他語言別跑班上課。
四、部分語言因修習人數較少,可能出現一對一的情況。
五、部分語言因師資不易尋覓,可能會以直播共學(老師線上教學)的方式,倘若開班成功,無法退選、中止,請審慎選擇。
六、以下本土語言,請選擇前三志願,以利師資及課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