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
一、申請時間:
實施日期: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3/06/3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流程:
1、填寫google表單資料:
2、填寫學生參加英文檢定考試獎勵計畫之申請表(紙本)並連同檢附文件裝訂送交教務處教學組電腦室給助理羅小姐。
三、應繳文件檢查表:
1.申請表
2.學生證 (必須檢附正本,驗畢後退還)
3.測驗成績單影本或證書影本 (必須檢附正本,驗畢後退還)
4.檢定報名繳費收據影本 (若遺失則不需繳交)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檢附文件經教務處承辦人員核章無誤後,即可領回。
2.獎勵若當年度經費用罄即截止申請。
3. 以官網報名費實支為原則,報名費超過獎助金額以獎助金額為上限。
4. 其餘國內外各英語能力測驗對照CEF語言能力級數,
則依行政院公布之「國內外各英語能力檢測工具與CEF對照表」判定之。
5. 填妥申請表並連同檢附文件裝訂,於 113 年 6 月 30 日前向教務處教學組辦理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6. 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缺漏相關資料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等情形,概不受理。
7. 每人限制申請「乙項」,以「最高等級」為準,由於申請日眾,員額開啟限制,
所以有以下條件者,由最先到最後三條件為序,通過申請:
(1)以未申請過之同學為最優先。
(2)以高三學生為次優先。
(3)以申請順序由再次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