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上永平國小課後班一年級新生報名專區

課後班報名時間:請於7月31日(星期五)前,填寫線上表單報名(報名成功將收到回傳email,請務必確認) ,相關問題可洽(02)29259879轉207課後班羅老師或加入官方line   https://lin.ee/VChh7W4 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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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及學費
課程說明

壹、辦理依據:依據本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貳、實施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由家長決定自由參加。

參、實施日期:一至六年級暫定自開學第一天113年月8月30日【五】起至休業式前一天114年1月16日【四】止 (※實際行事曆屆時以學校公告為準)。

、上課方式:

1.  提供以生活照顧為主及學校作業輔導為輔之多元服務,依規定不做學科課業輔導及超前進度之教學活動。

2.  為豐富課程內容,由班級授課老師視學生需要設計安排綜合課程、體能活動之教學活動。

陸、注意事項

1. 依據新北市政府規定:相關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惟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學生之學生,得「全額」減免學費參加本服務。

2. 依據新北市政府規定: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弱勢兒少得「全額」減免午餐費參加本服務。

3. 另依新北市政府規定:情況特殊學生,申請者需同時具備下列Œ兩條件,得「部分」減免學費,並於學期初先行繳納學費總額,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將依據補助金額比例統一退款,餐費則應自行繳納或參考陸.注意事項點2

Œ經濟弱勢證明:中低收入戶、弱勢兒少證明或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請附112年國稅局全戶所得證明或社會局核發之證明等文件。

教養弱勢證明: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等之戶籍謄本、弱勢兒少證明或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 申請『情況特殊學生』請將上述補助資料於113/8/2(五)前交至教務處課後班老師,實際符合補助之資格條件,以教育局當期公告為主,若有變動,敬請見諒

4. 參加學生須遵守課後班秩序及規定,經老師屢次規勸後仍不遵守者,影響其他學生學習權益,將予以退班。

5. 凡報名參加課後照顧班之學生家長,務必於放學時間,妥善安排子女接送或自行返家事宜。

6. 經調查結束後,若參加人數未達開班標準者【滿15人開班,得以混合編班】,將不予開班。

7. 參加課後照顧班之學生,午餐可自理或自費參加學校中央餐廚,費用另計。

8. 中途退出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開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


學生姓名 *
性別 *
參加時段 (學費預估詳見上圖) *
室內電話(如無, 請填無) *
聯絡人1手機 *
聯絡人1稱謂 *
聯絡人2手機 *
聯絡人2稱謂 *
午餐方式 *
回家方式 *
備註事項 (固定提早離開, 如才藝班課程)
參加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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