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費規定 】適用對象 :參加學校午餐並
有繳費事實之學生。
【 申請原則及注意事項】:
*病假:請於前1日14:00之前提出, 請假後第2日開始退費,若14:00後申請則不予退費 【 依合約規定 】
*事假:請於3日前的14:00之前提出,請假後第4日開始退費 【 依合約規定 】
*轉學:請於3日前的14:00之前提出,請假後第4日開始退費 【 依合約規定 】
*喪假:請於3日前的14:00之前提出,請假後第4日開始退費 【 依合約規定 】
*需長期請假:請於前1日14:00之前提出, 請假後第2日開始退費,若14:00後申請則不予退費 【 依合約規
定 】
- 個人未依上述規定或個人當天臨時請假於事後告知之各種假別,均"無法退費“。
- 因應新冠肺炎停餐退費說明如下:
(1) 確診者/居家隔離者/自行請防疫假者,請自行連結google表單線上申請。
(2) 以下午「14:00」作為停餐切點。
(3) 退費計算方式為:
- 平日 : 9/5~9/8請假,於9/4下午「14:00前」完成表單填寫者,9/4不退費,只能退 9/5~9/8四天的餐費(以實際用餐天數計算)。
- 平日 : 9/5~9/8請假,於9/4下午「14:00後」
完成表單填寫者,9/5不退費,只能退 9/6~9/8三天的餐費(以實際用餐天數計算)。
- 假日申請退費者: 如9/5(週一)~9/8(週四)請假。即使週六、週日
完成表單填寫者,9/5號當天仍不退費(因週五已進貨)。
※ 因廠商製作午餐均須提前備餐(準備食材),故無法於當天退費,敬請配合上述要點。
※ 如有停餐退費相關問題,可洽學務處午餐秘書(02-8522-2862分機206)或是衛生組(分機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