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市民您好: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各社區每年至少應召開1次定期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內政部雖有函示,社區若因應疫情延期召開,得暫不處罰,但等疫情趨緩後,仍應於本年底前擇期召開。惟目前陸續有許多社區面臨管委會任期將至,又懼委員解任後,社區僅推舉1位召集人作管理負責人,恐有事權集中、與社區長久的委員會合意制度有所差距的問題。
故為利防疫時期社區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需求,並避免群聚風險,本處提供免費輔導服務,由「臺中市公寓大廈諮詢服務隊」資深隊員組成輔導團隊,輔導社區於防疫時期召開區權會,煩請有需求的社區先行參閱「新冠防疫-社區區權會召開步驟說明」
https://tinyurl.com/wwc2qh5 後填寫本表單,本府審核完成將另行通知派員訊息。
*備註1:本案提供前開懶人包所載防疫時期召開區權會之各步驟輔導,為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0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十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請最晚於區權會開會前20日且開會通知單尚未寄前提出申請,俾利提供相關輔導作業。
*備註2:提交完成後請務必電洽22289111#69504楊先生確認,方為報名成功。
本表單僅供防疫使用,所有的資料將予以保密不公開,請放心填答,感謝您的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