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控無人機活動進駐臺北近場管制塔臺登記表
5/7申請案已截止。

請盡早填報並注意資料正確性(欄位填錯、作業地點和飛航公告地點不同、作業時間超出飛航公告生效時間、申請編號和飛航公告不成對....),資料誤填變更或重填以申請資料異動時間計。

開放申請時段如下述
【施作前 1工作日09:00-12:00】、【六、日、一於週五09:00-12:00】登記。
如遇連續假日或補班會另行公布調整事項。

5/19~5/20暫停UAS活動申請業者派遣協調人員至航管單位進行活動之協調聯絡
(惟期間內若遇有政府機關必要之活動或以「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33條提出之緊急作業申請,不在此限。)
6/8~10端午連假,6/8~11請於6/7申請
其餘特殊假日異動事項待更新...(9/17中秋無連假、10/10國慶無連假、其他疏運異動)

【 請於申請前自主確認飛航公告"時效"、"地點"是否正確】
【飛航公告未生效請勿申請】【飛航公告過期請勿申請】
【進駐時間、結束時間 請於公告生效有效時段內,勿超出有效範圍】
【當日請於每小時00分-15分完成進駐,如逾時到達,請於園區外等待至下一整點00-15分再次進駐】
協調人員進駐當日應出具-【聲明暨切結書】、【全程戴口罩、保持安全距離及配合防疫安全】
因配合保安需求,請於【整點00分-15分間】到達園區由保全帶領進入作業室,於逾時到達,請於園區外等帶至次一整點00-15分間,由次一班保全帶領進入。
【聲明暨切結書】下載網址: https://www.caa.gov.tw/FileAtt.ashx?lang=1&id=3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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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年11月4日起每日至多受理10件申請案,採取「協調人員進駐航管單位」施作,
(如當日相關登記之飛航公告總數未逾25份時,不受每日10件之限制)
為公平起見,申請無人機活動者請於【施作前 1工作日之09:00-12:00登記】,
登記實際作業日期僅得填寫次工作日,或於次工作日前之星期例假日。
【星期例假日將不開放填寫登記】,
例如星期五可填寫星期六、日、一;但每一個表格只能填寫1日及1個申請案件。
如有多日(件)需求,請於實際作業前一工作日09:00~12:00間分別登記,
【申請施作起訖時間不在核准飛航公告時段內、無效飛航公告、表單格式誤填,將不予受理。】
重複填報者以最後一筆更新時間計,如逾10組限制而造成資格喪失,不得有議。
填報後由本臺於評估及同意後通知申請單位(最遲下午3時前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申請單位結果,請留意接收電子郵件,不再另外通知,
作業地點於軍事敏感區域請聯繫相關單位(如金防部、馬防部...),請提早主動聯繫,以防止遭遇不明物體襲擊所造成無人機機機體損傷。
北部飛航服務園區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為防止不當用電造成航管系統損害,園區內不提供插座充電服務,請進駐人員自備行動電源。

相關規定請詳閱無人機最新消息公告
https://mgrdrone.caa.gov.tw/Default/DataLis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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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填報前請先行確認民航局發給您的【飛航公告】各項
是否與您當初申請的【活動計畫書】相符
✯ A)作業地點所屬航空代字,如台北RCSS、台中RCMQ...
✯ B)公告生效起始時間(請自行+8換算成當地時間)
✯ C)公告生效結束時間(請自行+8換算成當地時間)
✯ E)活動申請編號、活動申請人手機、作業範圍座標
✯ F)、G) 作業高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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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填報要點 * * * * * * * * * * * * * * * * * *

✈ 填報時請注意資料是否正確,表單提交後,無法更改內容。
✈ 作業當日聯絡人員及連絡電話經填報後,不得變更,請確認當日人員資訊。
✈ 重複填報、申請資料不實或資料不全、格式錯誤、飛航公告未生效、
飛航公告位址與作業地點不符或時段未在公告生效期間,而影響填報次序造成無法作業者,由填報人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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