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類流感群聚通報定義:2人以上(含2人)個案出現疑似類流感症狀,有人、時、地關聯性,判定為疑似群聚感染且有擴散之虞。且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1.突然發病、有發燒(耳溫≧ 38℃)及呼吸道症狀。2.具有肌肉酸痛、頭痛、極度倦怠感其中一項症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