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教師平板借用申請
  • 112學年度借用平板時間:2023/9/4至2024/6/30止。
  1. 借用時間最小單位為「日」,最大單位「學年」
  2. 本次借出為學期期間使用,暑假將清點財產,因此請於6/30暑假開始前歸還。
  3. 借用前,借用人應檢查設備狀況,若有損壞故障之情形,應立即告知。若未聲明,視同本設備借用時為良好狀態。
  4. 設備借用期間,借用人應負妥善使用、維護、保管之責任。如遇異常或其他意外狀況,借用人應立即將設備送回原借出單位。
  5. 配合學校規定時間繳交相關資料與設備歸還。設備借用完畢請將個人帳號、紀錄等機敏資訊登出或刪除,以免後續借用人員留存及使用。
  6. 借用人因使用或管理不當,致設備發生損壞或遺失,借用人須負擔維修或賠償責任,賠償同廠牌同等級品。
  7. 設備使用應遵守資通安全管理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規定,不得利用借用設備從事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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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超過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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