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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教師平板借用申請
112學年度借用平板時間:2023/9/4至2024/6/30止。
借用時間最小單位為
「日」
,最大單位
「學年」
。
本次借出為學期期間使用,暑假將清點財產,因此請於
6
/30
暑假開始前歸還。
借用前,借用人應檢查設備狀況,若有損壞故障之情形,應立即告知。若未聲明,視同本設備借用時為良好狀態。
設備借用期間,借用人應負妥善使用、維護、保管之責任。如遇異常或其
他意外狀況,借用人應立即將設備送回原借出單位。
配合學校規定時間繳交相關資料與設備歸還。設備借用完畢請將個人帳號、紀錄等機敏資訊登出或刪除,以免後續借用人員留存及使用。
借用人因使用或管理不當,致設備發生損壞或遺失,借用人須負擔維修或賠償責任,賠償同廠牌同等級品。
設備使用應遵守資通安全管理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規定,不得利用借用設備從事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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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超過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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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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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
充電組(含充電線、充電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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