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港區國安法》 遵守《港區國安法》
香港回歸祖國20多年,但根據《基本法》23條應該建立的「國家安全」法例卻一直未能成功立法,而且估計在短時間內也不可能自行完成立法。
針對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長期缺位,而近年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風險凸顯的情況,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要求採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根據任國人大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港區國安法》),並按既定程序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於2020年6月30日刊憲成為香港法例。
為幫助隊員以至社會大眾認識《港區國安法》和遵守《港區國安法》,香港升旗隊總會特舉行《港區國安法》問答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