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財團法人豐泰文教基金會 高中職學生勵學助學金

● 校內申請截止日9/23
● 基金會一定會家訪
 助學對象及條件:

1. 凡就讀於雲林縣高中職之家境清寒在學學生。

2. 為使資源有效運用,已獲得其他機構助學金者請勿重複申請。

3. 願意於一學年內參與 12 小時志工服務。

4. 設籍雲林縣但跨縣市就讀縣內未有科系之家境清寒者,得特案申請。

5. 在學期間綜合表現良好,操行無負面評語且無重大過失。

 申請文件

1.申請表單。

2.導師開立清寒證明(請至教務處拿取)及提供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3.學生於申請時提供助學金年度使用計畫(請至教務處拿取)並於學年結束前提供支用報告及志工服務紀錄。  

4.家庭狀況表(請至教務處拿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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