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安康高中教師借用平板電腦登記表
一、請依欲使用節次逐節登記,如為連續節次借用,亦請逐節登記表單。例如:欲借用4/28第1、2節,請填寫2次表單(4/28第1節及4/28第2節),以此類推...。
二、為維護所有教師使用權利,請借用老師務必於借用節次結束後立即將平板電腦歸還圖書館。
三、登記借用老師可於登記節次前30分鐘內至圖書館領取平板電腦。如登記借用前一節有其他老師借用,請於登記節次前10分鐘內至圖書館領取平板電腦。(確認小技巧:可以先行確認登記借用節次之前一節剩餘數量是否可供領取)
四、請借用老師務必提醒學生攜帶學生證借用設備,並於歸還設備時領回學生證;如遇連續節次借用,請教師務必填寫「連續借用證明」供學生借用。
五、可供借用平板電腦數量及登記使用查詢: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DpO9QPlkfkPjWqP8EshEHhiPN0r7PbqNWQU9zR3AL7o/edit?usp=sharing
六、如於預約登記後,因故不需借用,請致電校內分機:730辦理取消登記,謝謝!
Sign in to Google to save your progress. Learn more
借用人 *
請老師填寫完整姓名
校內電話分機 *
借用日期 *
MM
/
DD
/
YYYY
借用節次 *
請依欲使用節次逐節登記,如為連續節次借用,亦請逐節登記表單。例如:欲借用4/28第1、2節,請填寫2次表單(4/28第1節及4/28第2節),以此類推...。
是否已確認過當節次平板電腦剩餘數量 *
欲借用平板電腦數量 *
Submit
Clear form
Never submit passwords through Google Forms.
This form was created inside of 新北市立安康高中. Report Abu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