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09年崙坪文化地景園區志工召募辦法
一、召募對象:
(一) 18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具高度服務熱忱,樂於與人群互動。
(二) 對客家文化志願服務有興趣,配合度高且每週願意奉獻固定服務時數者。
(三) 樂於接觸人群,願與其他志工分工合作完成任務。
(四) 服務期間至少可達1年以上者。

二、服務地點:崙坪文化地景園區
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16鄰學府路350巷120號
三、服務內容:
(一) 協助園區導覽解說、遊客諮詢及引導服務等為主。
(二) 支援園區館舍值班及各項活動人力需求等為輔。
四、服務時間:
(一) 館舍輪值時間:星期二至星期日「上午9:00-下午13:00」、「下午13:00-17:00」兩個班次。
(二) 導覽解說服務採預約制,視導覽申請排定服務時間。

五、報名方式:
有意願報名者請上網報名https://forms.gle/g43knL2Q4XrqKbx97,或至崙坪里里辦公室、客家文化館遊客服務中心索取紙本報名表填寫,填妥報名表後(詳如附表),可email、郵寄、親送、傳真至客家事務局園區經營科: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傳真:03-4896778,電話:03-4096682#5009陳小姐,信箱:459251@tychakka.gov.tw。另請於傳真或寄出後來電確認,以免遺漏。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6月30日止
七、召募人數:預計召募20名。

八、召募流程
(一) 書面審核合格者,預定7/5(一)前各別通知面試時間,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 面試後錄取者,須全程參與本局安排之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課程時間另行通知。
(三) 新進志工實習期間至少實習5次或20小時,實習期間享有志工保險;實習、訓練期間符合規定者,期滿經客家事務局審核通過後始為正式志工,並得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及志願服務證,且享有志工保險、誤餐費及車馬費補助及戶外參訪等福利。

九、本局保留修改徵選方式及召募需求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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