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蘆洲地區)(蘆洲南北側農業區專案通盤檢討)」案暨「擬定蘆洲細部計畫(蘆洲南北側農業區專案通盤檢討)」案 土地所有權人參與區段徵收開發意願調查
各位鄉親,您好:
新北市政府為推動「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蘆洲地區)(蘆洲南北側農業區專案通盤檢討)」案暨「擬定蘆洲細部計畫(蘆洲南北側農業區專案通盤檢討)」案(以下簡稱本案),由本府城鄉發展局辦理本計畫案之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將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
本案計畫範圍以蘆洲都市計畫範圍內之農業區土地為主,其中,蘆北地區計畫範圍為蘆洲都市計畫北側農業區,北側及西側以「經濟部民國106年11月16日經授水字第10620213680號公告淡水河水系淡水河河川區域【左岸自關渡橋上游至大漢溪匯流口】與二重疏洪道河川區域【自出口堰至入口堰】河川圖籍更新」為界,南側緊鄰既有都市發展區,東側與三重區為鄰,面積約134.0508公頃,區段徵收範圍約為133.7780公頃;蘆南地區計畫範圍為蘆洲都市計畫區南側之農業區,西以中山一路、中山二路為界,南側緊鄰高速公路、東側緊鄰三重區,北側為既有都市發展區域,面積約23.4996公頃,區段徵收範圍約為22.3928公頃。
本案自108年4月22日公開徵求意見,108年4月30日上午10時整假蘆洲區公所舉辦座談會,108年8月15日公告公開展覽,108年8月29日及9月5日上午10時、下午2時假新北市蘆洲區公所舉辦說明會,109年7月17經新北市都委會第119次大會審議通過,目前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籌組專案小組密集審議中。惟因本案尚未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都市計畫樁位亦尚未完成公告作業,爰本案計畫案之實際內容、計畫範圍及開發範圍等,仍須依後續內政部審議通過且核定計畫之都市計畫及樁位公告結果為準。
另依據內政部100年1月18日台內地字第0990261119號函規定,本府須就本案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進行區段徵收開發意願調查,以瞭解您對於本計畫區辦理區段徵收開發之意願及看法,調查結果將提報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
本案曾於108年8月15日起對本案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參與區段徵收意願調查,惟因經新北市都委會審議通過之土地使用配置內容已與108年公告公開展覽內容有所差異,爰就本案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再次進行區段徵收開發意願調查,以瞭解您對於本案辦理區段徵收開發之意願及看法,調查結果將提報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凡涉及您個人隱私資料部分,將依個資法保密不公開,不作其他用途使用,亦無涉後續土地產權分配事宜。
謝謝您的合作。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新北市政府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