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06/22單場次票價1,140元(預售票原價1,200元,打95折、含稅),限訂購票場次對應當日月光海創藝市集150元抵用券,限購買之音樂會當日場次使用完畢,不能跨日使用,票券請妥善保管遺失概不補發。
②07/21單場次票價1,425元(預售票原價1,500元,打95折、含稅)),限訂購票場次對應當日月光海創藝市集150元抵用券,限購買之音樂會當日場次使用完畢,不能跨日使用,票券請妥善保管遺失概不補發。
◆ 凡持團體票者退票請依規定由團體統一辦理,主辦單位不接受個別辦理退票。
◆ 本票券視同無記名有價票券,如發生遺失、破損、燒毀、及無法辨識…等情形,恕不重新開票,請持票人務必妥善保存。任意塗改、影印或套印、掃描複製票券,均屬無效票。
◆ 本票不得於ibon售票系統退票,僅限於原購票處退票,如郵寄退票請自行負擔寄送費用。
◆ 依文化部於中華民國107年5月16日文藝字第10710128232號公告修定之『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六條退換票機制規定消費者退(換)票應於演出前20日接受退票,扣10%手續費,郵戳為憑。
◆ 演出當日至演出日 第20日內辦理退(換)票者,主辦單位得不予退票。(意思即為06/22日售票場次於2023/06/03當天00:00之後即不接受退票;07/21售票場次於07/2當天00:00之後即不接受退票)。
◆ 購買團體票者請依照規定由團體驗票入口入場,恕不接受持團體票票卷者由他處驗票入場。
◆ 凡購票非供自用,購買票券而轉售圖利者,主辦單位不予退票。
◆ 如遇不可抗之天災如颱風、地震,主辦單位宣布活動停辦將可全額退票。
◆ 若於音樂會當日或於法定傳染病隔離期間適逢音樂會辦理者因確診無法參與音樂會者,須提出確診證明後即可全額退費。
◆購買月光.海音樂會06/22及07/21之團體票券,如有需要僅提供購買證明單,不開立任何形式之發票及任何形式之領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