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減免學雜費差額要點」規定,日間部學士班減免17500元(上限),進修學士班一學分減免50%,最高減免至17500元,依要點規定僅補助註冊單上學費和雜費之項目,其餘項目非屬減免範圍。
※若符合多重學雜費補助身份者,基於政府資源不重複配置之公平原則,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補助措施,多訂有不得重複請領之規定,請自行評估選擇,擇優申請。
※轉學(系)、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其後重讀、復學或再行入學所就讀之相當學期、年級已減免者,不得重複減免。
※ 已取得專科以上教育階段之學位再行修讀同級學位,或同時修讀二個以上同級學位者,不得減免。但就讀學士後學系及學士後相關課程且授予學位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