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依據教育部相關指示,作下述事項說明及調查:
一、 針對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及樂齡大學等, 經由中港澳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之學生,請其於入境後起14 日內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上班。
二、 自中港澳入境的學生,配合實施 14 天在家休息者,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三、 請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社區大學 、 樂齡學習中心 及 樂齡 大學 等,盡快針對所有學生進行詢問、調查、記錄並回報 。學生如有通報所列事項,應於調查當日即時回報各教育主管機關,並由各教育主管機關同步通報教育部校安系統(大專校院逕行通報校安系統)記錄表留存備查,後續如有更新再行回報。
四、如有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逕自外出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學生,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同法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款。
五、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皆須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得外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出境或出國。未配合上述防治措施者,將依法裁罰,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
請家長協助配合填寫表單,自即日起至2月21回報,感謝您的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