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預約申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                         ★請於1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 ★
提醒您:
1.請您於接獲本所電話通知領件日起2週內(含假日)務必到所領取,倘因故無法到場者,務必請事先電話告知本所。
2.如逾申領期限尚未到所領取,且經本所電話催領之日起3日內仍未領取者,相關申領文件將依規定辦理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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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填寫
本表單對於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僅作為新莊地政事務所線上預約申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服務使用,不會作為其他用途。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
為配合政府「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的實施,請詳細閱讀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依個資法第8條規定所為以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機關名稱:新北市新莊地政事務所。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為本所自訂之GOOGLE表單,向民眾蒐集相關資料以作為辦理業務之用。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直接取得。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辨識個人者,包含姓名、電話、E-MAIL等。
(五)個人資料利用:
1.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辦理業務處理期間。
2.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電話、行動電話所得接收之地區。
3.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所。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以google表單、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六)民眾得直接以書面或透過本所電子信箱(E-mail:ntpc544@ntpc.gov.tw),依個資法規定向本所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七)不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若您不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所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


申請人姓名 *
請填寫真實姓名
聯絡電話 *
電話請保持暢通,本所將與您電話確認。
聯絡電話2
建議您留下第2支備用聯絡電話。
E-mail
請留下您的電子郵件信箱,送出申請後會主動通知您
申請土地、建物所屬轄區 *
欲申請之異動清冊收件年字號 (OO年OO字第OO號),如欲申請十份以上者,請先行填寫「詳如附件」字樣,本所再行電話聯繫 *
地段
地號、建號
申請須知
1、申請資格:
  (1)原申報人。
  (2)交易雙方當事人。
  (3)繼承人。
2、線上填寫之申請表單,如未填寫聯絡電話或無法聯繫時,本所得不予受理。
3、申請內容無從辨識或需提供其他佐證資料者,本所將再行電話聯繫申請人。
4、本所於辦理完畢後,將與申請人確認領件日期,申請人按領件日期至本所領取,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相關證明文件供本所人員核對,且依規定繳納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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