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5月1日《國土計畫法》的公告施行,宣告臺灣國土規劃體制進入新紀元,此為自民國80年代初期以來國家社會持續努力的階段性成果。回顧過去二十餘載,從推動《國土計畫法》法制化過程到105年以來推行〈全國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過程中,理論、法制、實務執行等來回交織,於民國109年4月21日再次修正《國土計畫法》。時至今日,為繼續順利推展國土規劃,本團隊爰召開三場座談會,廣徵各界意見,以納入國土計畫制度精進之參考,預計舉辦3場座談會,包含「部門計畫與土地使用計畫之協調整合」、「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及「永續國土治理之配套措施」。誠摯邀請各界對於國土規劃體制關心的民眾共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