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必須於2020年2月21日或之前填妥此申請表格,提交具備之培訓證書、身份證明文件副本至
admin@aidrn.org ,並繳交學費,方為有效申請。本院將於2020年2月22日或之前以電郵確認所有成功的申請。
2.名額將基於有效申請按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
3.如申請人在2020年2月22日後仍未收到由本院秘書處發出的確認電郵,申請人將會被列在候補名單之上。若本院未能為申請人安排本課程的學位,本院秘書處將退還款項。
4.學員必須在到達及離開課堂時簽名作記錄。若學員遲到超過20分鐘或提早超過20分鐘離開課堂,香港和解中心將不會批核學員在該課堂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學分。
5.除非因課程額滿或取消,申請人不論上課與否,所繳付的學費將不獲退還。
6.如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在課堂開始前2小時懸掛或仍然生效,該課堂將被延期或取消。本院將盡快安排及通知學員補課日期、時間及地點。
7.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保留一切接受或拒絕申請之權利,以及最終決定權。
8.本院將免責於本課程在任何時間,上課地點或導師上的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