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以下稱「本校」)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並同意本校於下列事項一~三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台端資料:
一、蒐集之目的:受理台端申請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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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活動日前一個月(工作日)提出申請,每場次以2小時為原則。感謝您!歡迎您申請參訪世新大學,本校將依您的申請進行安排,待行程安排確認後,將主動與您聯繫,請您耐心等候,謝謝您!業務承辦人:招生組郭米湛#82034、黃子容#8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