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作林農遴選
本訓練計畫欲遴選3位林農為「林下經濟段木香菇培訓」實作林農(種子教師),導入林下經濟段木香菇生產實作,並建立3處實作區(總面積180平方公尺),實作區建置及段木香菇生產所需費用(每位申請補助面積以60平方公尺為上限),每位林農以計畫補助上限為10萬元。
實作林農的遴選條件如下,如申請林農踴躍,則以可配合「有機驗證」、「產銷履歷」、「台灣香菇」標章申請為優先。
(一)和平區國有出租造林地林農。
(二)遵守「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管理要點」進行造林。(附件一)
(三)造林地位於適合段木香菇種植海拔高度(400~1,000公尺),鬱閉度70%之闊葉林且高濕度環境。
(四)段木香菇實作區域面積超過60平方公尺(0.006公頃)。
(五)可依「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進行申請。
(六)可依「林下經濟經技術規範【段木香菇與木耳】」進行場地設置與栽種。
(七)主辦單位保有資格審查與錄取決定權。
(八)本計畫訓練課程缺席率未達4小時以上。(此為申請補助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