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演講型態以Powerpoint口述講解的方式進行,簡報照片皆由荒野保護協會的志工熱心提供,僅授權提供給荒野推廣講師於課程當中所使用,因版權限制,僅限當天演講使用,無法提供給申請單位。
4. 演講時間以 1.5 小時為基準,但可接受彈性調整 (至少 1 小時以上)。
5. 申請單位須備妥合適場地、器材(ex:單槍投影機、電腦)、停車位。
6. 荒野保護協會的生態專題演講以強調推廣臺灣自然生態環境的整體重要性,以及目前的現況及問題,藉由照片及講師口述引導,並非傳統的制式自然課,故無法提供課程大綱。
7. 荒野保護協會所推薦之講師均為志工,不進行個人講師費簽收。由荒野保護協會開立發票、收據等單據供申請單位會計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