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人必須於2019年10月17日或之前填妥申請表格,並將劃線支票或銀行入數紙副本電郵至
admin@aidrn.org/郵寄/親身遞交至香港灣仔軒尼詩道245-251號守時商業大廈21樓,方為有效申請。本院將於2019年10月18日或之前以電郵確認所有成功的申請。
2. 名額將基於有效申請按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
3. 如申請人在2019年10月18日後仍未收到由本院秘書處發出的確認電郵,申請人將會被列在候補名單之上。若本院未能為申請人安排本課程的學位,本院秘書處將註銷申請人所遞交的支票。若申請人透過銀行轉賬付款,本院將發出支票以退還款項。
4. 學員必須在到達及離開課堂時簽名作記錄。若學員遲到超過20分鐘或提早超過20分鐘離開課堂,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及香港和解中心將不會批核學員在該課堂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學分。
5. 除非因課程額滿或取消,申請人不論上課與否,所繳付的學費將不獲退還。
6. 如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在課堂開始前2小時懸掛或仍然生效,該課堂將被延期或取消。本院將盡快安排及通知學員補課日期、時間及地點。
7. 國際爭議解決及專業談判研究院保留一切接受或拒絕申請之權利,以及最終決定權。
8. 本院將免責於本課程在任何時間,上課地點或導師上的改動。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