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標竿課程意願申請表
1. 有興趣申請之教師請先詳閱下方製作規範,並完成以下問答後,填寫意願申請表

2.收件後經主管依課程性質、適性程度評估後公告名單與聯繫授課教師    。盡早開始規劃設計課程,以利後續數位教材製作進行,提升課程內容質量。

2. 若您對於數位標竿課程有其他疑問,歡迎聯繫教學設計師,校內分機#1185 ~ #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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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標竿課程製作規範 〔數位標竿課程製作要點
我已充分了解「數位標竿課程」時數須有1/2以上以數位學習方式進行
( 且須有1/9(含)次以上授課週次實施同步教學)
*
請問欲申請之課程為幾學分?須至少有幾小時以數位學習方式進行? ( 填答範例:X學分/X小時) *
以數位授課之週次,需於課後討論區與學生充分互動,若互動度不佳,教師需進行何種教學策略? *
以數位授課之週次,需提供檢核學習成效項目,何者屬於可檢核學習成效之項目? (可複選) *
(每週至少任選一種項目執行)
Required
學期作業中,至少進行一次合作類型作業,下列何者不屬於此類型? *
教務處於期中後將進行課程品質檢核,若未完成多少內容份量,將終止經費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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